泉州市相继出台一揽子小区与物业管理政策 量化服务标准 提升居住品质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全市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泉州市聚焦“物业管理10项制度”,深入挖掘各级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体制机制,建立“群众有感”服务品质量化标准体系,推动行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双向发力、双向提升”。 据悉,市住建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出台《物业企业人员用工规范指引》,印发《小区管理规约参考文本》等16份制度文件,加强行业业务指导。此外,县级层面出台42份制度文件,推动相关部门酝酿相关制度8项。 洛江区三盛四季公园(一期)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设立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小区居民幸福感。 (融媒体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林悦苹 摄) 量化“五项标准” 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发“智慧住建”平台,设置物业项目管理系统,开发老旧小区意见征集、公共收益查询监督二维码,广泛征集业主“最有感”的意见和“最实用”的要求,逐步建立物业服务标准体系。 发布地方标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从客户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环境维护、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四大核心板块,设立五级服务标准体系,为物业服务提供规范性操作指南。 提高从业标准。组织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等人员培训86场次,组织小区保安培训10342人次,会同公安机关制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经理、小区保安等相关人员从业及退出标准,提高物业关键岗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量化安全标准。印发《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和示范图册,指导物业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举办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全市创建646个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达标小区,提升小区安全管理水平。 细化公示标准。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区域醒目位置规范设置“一箱二牌三栏”(业主意见收集箱、收费及服务公示牌、服务监督公示牌、公共事务公示栏、管理规约公开栏、政策法规宣传栏),听取业主意见建议、接受业主监督。 建立星级标准。出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办法(试行)》,围绕物业服务“四保一服”(保安、保洁、保绿、保修、服务)及物业社会责任、红色物业创建等方面开展评星定级、动态管理,并根据星级在政策扶持、评先评优、奖励激励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目前已完成814个物业小区星级评价工作,有力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完善“五项机制” 强化部门监管力度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聚焦业委会议事机制和物业企业信用建设,积极探索全过程、差异化监管机制,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业委会监管机制。印发《物业小区党建引领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等8项制度(参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参考文本》《小区管理规约参考文本》等11份文件,厘清业委会、物业责任和义务清单,全程规范选举流程和议事规则,会同组织部门推动全市业委会成立率从54.5%(年初40.5%)提升至64.4%,“红色业委会”占比从50%(年初42%)提升至63.9%,“三有”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率从82.3%(年初38%)提升至100%,物业领域信访同比下降33.88%,提前完成年初既定目标,并进一步将明年任务指标提前分解下达,借势攻坚完成。 探索公共资源盘活机制。及时收集推广安溪县试点“业账社审”模式、丰泽区试点“社区物业公司”、石狮市创新建立“小公维金”机制、惠安县探索设立“友邻基金”等一批基层好的做法,推动住宅小区“资源”“资产”变“资金”,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建立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公检法部门,成立全省首个行业纠纷中心——泉州市住建领域协同解纷中心,建立全市物业管理司法联盟,推动“综合执法进小区”。加强物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通报曝光55家物业服务企业,行政处罚18家,持续净化市场秩序。 落实信用评价管理机制。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全省信用综合评价,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泉州市已有158家企业参评,AAA级企业17家,AA级企业17家、A级企业45家,推动优质物业企业做大做强。 推行群众线上监督机制。启用市物业综合监管平台,对物业企业、物业项目、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收益、矛盾纠纷处理情况等进行线上监管。在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上线“公共收益查询”“物业投诉‘直通车’”等功能,接受业主监督及意见投诉反馈,累计处理住宅小区业主意见反馈501条。 物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推进专项行动“为民服务10件实事”扎实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围绕“保安、保洁、保绿、保修、服务”存在问题,通过每月3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等措施,合力推动新增电动车充电口2.3万个,修复路面破损2.97万平方米,修复公共照明设施4.15万个,修复小区消防设施34个、绿地面积5.32万平方米,累计收存公共收益1.49亿元。(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许钹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