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中共泉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我市“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建设二十一世纪“海丝名城”、奋勇争先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一、推动经济稳中向好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方式分级实施监督;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报告开展工作评议;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千万工程”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开展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情况集中视察; (七)开展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调研; (八)开展《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 (九)开展我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调研; (十)开展我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7年计划草案编制情况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调研; (十一)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底集中视察,选择2件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助力提升财政效能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市本级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2026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八)开展我市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2027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调研。 三、促进民生福祉改善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方式分级实施监督;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方式分级实施监督;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选择2个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情况调研。 四、传承发展历史文化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丝名城”建设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方式分级实施监督; (三)检查《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四)开展落实台胞同等待遇专题调研; (五)开展宗教中国化实践情况调研; (六)开展“世界美食之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调研。 五、守护刺桐绿水青山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晋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晋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采取市县两级人大联动方式分级实施监督; (二)开展《泉州市砂石资源管理规定》实施情况调研; (三)开展全市气象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六、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七、加强备案审查工作 听取和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完善备案审查工作联动衔接机制。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强化业务指导,推动形成上下协同、高效联动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持续提升全市备案审查能力整体水平。综合运用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双重审查等方式,加大审查力度,督促制定机关及时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积极运用AI大模型辅助审查规范性文件,构建“人工初审+AI复核+综合研判”的递进式审查机制,提高审查质效。落实上级人大常委会部署,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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