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3月起,泉州市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通过一系列精准有效的举措,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让医保改革成果更广泛、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体。同时,通过政策宣传引导与待遇杠杆调节相结合,有效减少参保职工“无指征住院”“挂床住院”“小病住院”等不合理的医疗行为,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泉州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保持一致,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是50元、300元、700元。实施门诊费用分段保障,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金额(不含起付标准)1000元(含)以内的部分,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在职职工90%、85%、80%,退休职工95%、90%、85%;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即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在职职工96%、93%、90%,退休职工98%、96%、93%。门诊和住院合并计算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达40万元,包括基本医保报销段15万元和大病保险报销段25万元。 2025年,泉州市参保职工享受门诊待遇874.68万人次,职工医保门诊基金支出占比达53.27%,门诊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82.47%,职工医保门诊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高慧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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