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要闻时政 > 正文

石狮道路运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

2026-04-19 13:10:47 康清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培源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19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康清辉) 道路运输领域企业和从业者,今后办理相关证照更方便了。记者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获悉,自2026年3月30日起,泉州市便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并在已推行停发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实体证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道路运输实体证照停发范围,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根据上级相关通知文件,目前,全市范围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一律采用电子证照形式,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IC卡等实体证照。

据悉,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加盖福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执法检查、业务办理等场景中正常使用。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通过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亮证小程序、“闽政通”App、“运证通”App等渠道实名认证,而后即可申领、查询、下载和使用电子证照。

同时,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同步推行实体证照免提交服务。今后办理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事项时,申请人可不用提交道路运输领域相关实体证照,窗口将直接以电子证照系统共享核验结果作为办理依据,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真正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据悉,推动道路运输领域证照全面迈入电子化时代,旨在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能,降低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