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要闻时政 > 正文

泉州市消委会发布“五一”假期消费提示:安全出游 理性消费

2026-04-30 09:34:5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傅心玫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五一”假期将至,消费市场即将迎来出行、就餐、购物高峰。为保障广大市民节日消费安全,倡导文明、理性、绿色消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昨日发布消费提示,助力市民度过一个安心、舒心、放心的假期。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自助旅游应提前做好攻略,注意出行安全,购买门票等应选择正规线上旅游及票务平台。参团旅游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警惕“零团费”“免费旅游”等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诱惑。线上预订酒店或民宿时,要仔细核对房型、价格、入住退房时间及退改规则等关键信息,并将有关页面截图保存,便于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优先选择“明厨亮灶”可实时查看后厨操作的商家。点餐时留意菜单明码标价,对标注“时价”的菜品务必提前确认实际销售价格,拒绝商家变相涨价、强制消费等行为。坚决拒绝食用野生食材,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野菜、野生菌、野果等,防范食物中毒风险。

购物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超市、商场、正规购物平台、网店或直播间等经营渠道,警惕通过个人社交账号、临时链接等非正规渠道交易,切勿脱离平台私下转账。面对各类促销活动,应详细了解优惠规则、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不轻信口头承诺和“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夸大宣传,通过第三方比价核实价格,按实际需求购买,避免冲动购物。购买商品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合格证明及鉴定证书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

消费过程中,务必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好发票、收据、电子支付记录、订单截图、合同、聊天记录等各类消费凭证,通过直播购物的,可录屏保存商品宣传全过程,重点记录质量承诺、售后服务等关键内容,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发生消费纠纷时,建议首先与经营者(商家或平台)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小程序以及“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苏晓晖)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