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不少企业习惯将厂房之间的通道、间距“盘活利用”堆放货物、搭建临时设施,或是将消火栓当作“置物架”附属设施,忽视日常维护保养。这些看似“物尽其用”的做法,实则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也触碰了法律红线。 日前,永春县消防救援局对辖区一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火灾延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行为,厂房之间违规搭盖顶棚、堆放货物并停放车辆,且部分隐患无法当场改正。同时,在抽查室内消火栓时,发现压力不足,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永春县消防救援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62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名词解释] 防火间距:所谓防火间距,是指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现实情况中,防火间距从数米到数十米不等,其计算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种类、建筑高度、耐火等级等因素综合考量。占用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不足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十分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宋尧 通讯员廖玉凤) |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503aaa43-de5b-4c91-a021-5930456c01f7.jpg)
6bb0a223-ab7a-46bd-878c-1bcbaa65b93c.jpg)
9142e13d-f110-4f89-9994-038f903b6e6a.jpg)
563b4d9f-4524-48d8-828e-38a8f3672ed5.jpg)
518a10a8-01b8-44b8-9ab7-5714f9ab0b16.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