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翼翔、樊美清、高向荣、李文生、黄辉灿、颜丽明,秘书长朱亮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苏耿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建清,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消防“一法一条例”、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等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26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颜雅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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