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要闻时政 > 正文

泉州市启动创业导师征集选聘 报名时间截至9月30日

2026-09-15 09:10:57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傅心玫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更好地服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创业群体

泉州市启动创业导师征集选聘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创业群体提供专业优质的创业指导服务,日前,泉州市启动市级创业导师选聘,报名时间截至9月30日,申报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此次征集选聘范围广泛,包括:在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教学、研究的学者或专职从事创业指导、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自主开办企业5年以上,并保持一定利润增长的成功创业人士;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管理者、投资专家、天使投资人;在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咨询、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创业指导相关服务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创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的人员。

符合条件人员,可在9月30日前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创业导师申报”模块,通过“闽政通”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线下需同步提交《福建省创业导师申请表》(加盖公章)、《福建省创业导师承诺书》和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

新聘创业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2023年认定的福建省和泉州市创业导师,需重新进行申报。县级初审后,市人社局会组织评审,确定市级创业导师拟聘任人员,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创业导师选聘。(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许奕梅)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