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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2021年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炉

2021-05-20 07:59:41  来源:鲤城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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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情况要注意!

“回原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并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于5月23日前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区招考中心办理申请回原籍升学手续。要求跨片区填报志愿的学生,应在5月23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1年鲤城区初中新生申请跨片区派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鲤城区招考中心审核后,经批准,方可改变片区填报志愿。 

自2022年秋季起,因居住地或户籍变迁要求在我区就读初中的,户籍迁入时间应年满1年,即2021年9月1日前迁入我区,并满足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应满足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且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参加公办中学小升初(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非鲤城区户籍,在鲤城区实际居住务工并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称“两证”)人员,申请其适龄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的“两证”,须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经商)。

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五区人员”),在我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没有居住证的“五区人员”申请其适龄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及年满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自2023年秋季起,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应满1年6个月);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鲤城公办初中学位较为紧张,满足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持以上有效证件于7月20日前到鲤城区教育局登记,统筹协调到泉州明新华侨中学和泉州凌霄中学就读。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在鲤城就读公办初中的资格。

招生工作安排

重要时间点请查收

鲤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5日,派位结果由原毕业小学公示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各公办初中学校公布录取名单。7月20日前,小学毕业生到直升或派位就读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注册手续。7月22日前各公办派位学校将新生报到花名册报送鲤城区招考中心,7月25日前到区招考中心办理初中新生录取确认手续。8月15日前,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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