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 正文
初二男生闹市区遭绑架 绑匪中3人仅十七八岁
qz.fjsen.com 2010-01-07 10:36  陈祥木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绑匪屡次更换交钱地点

“你儿子在我手上。如果想要他活命,赶快把钱准备好。”当日下午3时许,黄毅的家人正为他神秘失踪感到焦急万分,一个陌生男子打电话过来,要求黄毅家人准备7万元赎金。

接完电话后,黄毅的父母当即报警。警方为此成立专案组。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方在指导黄毅家人与绑匪周旋的同时,派出便衣,兵分多路,展开案件侦查工作。

当日下午,绑匪再次拨打黄毅家人电话,要求黄毅父母带7万元现金到市区北门外原泉州水上乐园附近交钱。此后,绑匪不断更换交钱地点,先是要黄家人到泉州清源山附近某地方交钱,过后又将交钱地点改为国道324线华侨大学附近某超市门口。

每当绑匪更换新的交钱地点,专案组都指导黄毅的家人按绑匪要求去做。

案发8小时后4人落网

当晚7时许,自以为很安全的绑匪现身,从黄毅家人手中拿到7万元。随后,专案组民警也掌握了黄毅被藏匿的具体位置。当晚8时许,泉州警方在洛江将黄毅成功解救。几分钟后,办案民警在市区刺桐大桥附近抓获幸某华。紧接着,办案民警分别在市区某宾馆、洛江某网吧抓获参与绑架犯罪的另外3名年轻男子

经过审讯,在这起绑架案中,除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幸某华外,另外3名涉案人员分别为谢某忠、谢某平、谢某森,他们年龄仅为十七八岁。得手后,幸某华分得2万元外,谢某忠等3人则均分了另外的5万元。

次日,幸某华等4人同时被泉州警方依法刑拘。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