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 正文
石狮:男友引“狼”入室 女友惨遭朋友非礼
qz.fjsen.com 2010-06-09 08:0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9日讯(本网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吴志新) 昨日,江西男子温某因涉嫌强奸罪,被石狮凤里派出所刑拘。

记者在派出所见到年仅20岁的温某时,他对自己犯下的错似乎没有太明确的概念,还问自己会被拘留多久。温某说,他并没有预谋要强奸“朋友之妻”,只是自己从未交过女朋友,和一女子单独处在一个房间太长时间,控制不住才“一时冲动”。

前日下午1时许,湖北人郭某和南平女友江某在街上巧遇朋友温某,当时郭某准备离开石狮去厦门务工,闲聊之际才知道温某也在找工作,三人便相约当日一起去厦门。

随后,郭某将温某领回位于石狮振兴路一处出租房后,留下女友独自收拾行李,两人则到楼下一游戏机室玩游戏。玩得正起劲时,女友打电话来说,行李已收拾好,但下楼时钥匙忘了拿出来,让郭某带钥匙回去。

不过,沉迷于游戏的郭某舍不得放手,便让温某带钥匙去开门。温某赶到出租房时,江某让房东开了门,温某便在屋里看着江某忙碌。两人的独处,渐渐让温某把持不住,他最后反锁房门,强行将江某压在床上,还从桌上拿出一把折叠刀威胁。

虽然江某以自身染性病为借口,吓退了温某,但温某仍然在她身上胡作非为了一把,所幸没有发生实际上的性关系。当郭某觉得时间太久回到家时,听到女友的呼救,立即报警将温某当场抓获,郭某对自己引“狼”入室大为懊悔。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