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 正文
安溪蓬莱镇:水井现机油 村民担心遭投毒(图)
qz.fjsen.com 2010-07-17 10:2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法律链接

投毒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据律师介绍,2001年12月29日,刑法修正案对投毒罪进行修订:将投毒罪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包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已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所谓毒物,是指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1059剧毒农药等。投放毒物的场所很多,有的在公用的自来水池、水渠、水井、公共食堂的水缸、饭锅以及公共食品中投毒;有的在牧场的饮水池和牲畜饲料中投毒;有的在饲料中投毒,等等。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记者 刘波 文/图)

责任编辑:陈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