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过后树木遭摧残 有人趁风打劫砍绿化树
qz.fjsen.com 2010-09-15 09:4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 人为破坏违法 触犯两法规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一般人无权擅自修剪或砍伐城市绿化树木。”对此,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黄律师说,城市绿化树木是由专门的园林工作人员管理的,市民是没有权利私自对树木进行修剪和砍伐的。
他说,台风对于树木的破坏是客观因素,如果因为台风的影响造成树木断枝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市民和公司可以在园林工作人员到来之前自行排除危险。但如果是借台风私自将完好的树木砍掉就属于主观违法。
如果园林部门能够证明树木不是被台风刮断,而是被人为砍掉,相关人员就会因为破坏绿化树木而触犯《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链接 偷三角梅被判3年
2001年11月19日至21日,鲤城区人林某窜到市区芳草园,用锄头、锯子等工具偷走市园林管理处种植的2株有20多年树龄的三角梅树,带回家中预备种植,总价值约人民币10700元。
树头被盗后,泉州市园林管理处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同年12月1日将嫌疑人林某抓获,并从其家中查获被盗的2株树头。案发后,树头已返还给市园林管理处。
最后法院按照有关法律,认定林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并赔偿市园林管理处经济损失37717元。
■编后 别给台风栽赃
台风过境,给泉州造成严重损失。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灾后自救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这时,竟然有人“趁风打劫”,人为破坏,增加损失。
可以说,这种行为是逆流而上,故意破坏公共财产,给生产生活秩序添堵。给台风栽赃,社会负担重了,自己的视野敞亮了,形象出位了,心地却是阴暗的。
这种行为,不仅要谴责,更要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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