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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疲劳驾驶载人出事故 死后家属遭索赔8万
qz.fjsen.com 2010-11-14 10:2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司机家属为规避赔偿责任表示放弃继承遗产 法院不予采信判赔近8万元

本报讯 (记者吴毅君 施海燕 通讯员罗显荣)阿榕在广西经商,2月5日11时,他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免费载小天、华洋等7名老乡欲回宁德老家过年。当时,华洋抱着幼子小天坐在副驾驶座上,而小天的母亲阿敏(化名)则坐在第二排。次日5时50分,当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泉州路段时,车子碰撞路上护栏冲出路外,阿榕本人及阿敏、小天当场死亡。经相关部门调查鉴定,从出发地到事故发生地全程约1500公里,均由阿榕独自驾驶,事故发生的原因系阿榕疲劳驾驶,因此阿榕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遇难者小天的父亲华洋一纸诉状将阿榕的父母、妻子、两个儿子等5名家属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20万余元。而阿榕的父母等5人出具了一份书面声明,表示愿意集体放弃继承阿榕的遗产。他们辩称,他们虽为阿榕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事实上并没有继承阿榕的任何遗产。而且肇事车辆非他们家庭共有财产,所以他们不应承担车主阿榕的赔偿责任。

洛江法院认为,阿榕的家属未对阿榕的遗产范围予以全面、真实地举证,且他们声明放弃继承阿榕遗产的行为,有悖于诚实守信的民事行为准则,故法院不予采信。阿榕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辆,是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单方面原因,该过错行为与小天受害的后果具有因果关系,阿榕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华洋等人免费搭乘阿榕的车,且没有及时提醒阿榕要注意休息,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应减轻阿榕的民事责任。

日前,法院判处阿榕的5名家属应在继承阿榕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给付华洋赔偿款64973.2元的责任(已扣除此前支付给华洋的款项15000元)。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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