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扒3年 流血不流泪
反扒3年多,行动中队员到底受过多少伤?面对记者的询问,队员“老山人”的话匣子一下就被打开了:2007年队员小舒反扒过程中被扒手砍了7刀;2008年“獒神”在中医院被打,脸部缝了好几针;2010年初,“心佳泊”被扒手报复打成脑震荡,两年内不能剧烈运动;2010年底,小冯头部被甩棍击伤,深可见骨,缝了15针……
“小舒受伤给了队员们第一次大的震惊”,小舒后来获得了见义勇为称号,却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泉州。而“心佳泊”的重伤更让队员们异常难过,“老山人”说,只是部分受害者的冷漠怕事让人有点受伤。
而最近小冯受伤却让所有人长期积蓄的情绪爆发了:我们义务反扒,自己掏钱坐公交车跟踪扒手,牺牲节假日享受天伦之乐的时间,这一切在小冯的鲜血面前是那么的刺眼,大家的心里都伤痕累累。
义务反扒 符合福建省见义勇为相关认定项目
一直关注反扒队员的部分网友也说出了自己的疑惑:看过很多城市的见义勇为表彰会,同样是反扒,有些市民手拿扫把赶走扒手,就获得见义勇为称号,日复一日做着义务反扒活动的泉州反扒队员们为什么离见义勇为称号那么远?
对此,泉州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主任李樟生表示,目前全国各个省份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标准都有所不同。
目前泉州的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依据的是《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符合条例第三条关于见义勇为的定义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第一、同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第二、同正在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第三、主动协助司法机关追捕在逃罪犯,犯罪嫌疑人,或者协助侦破重大犯罪案件的;第四、抢险救灾,舍己救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李樟生表示,反扒队员的行为属于第二种情况。
鲤城公安分局的胡警官告诉记者,小冯同伴为其做的见义勇为认定申请已经获得认可,今日将专门为他开表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