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推行:
养老补助结合就业培训
随着失地农民问题越来越突出,陈敏委员也在提案中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对于原被征地人员,主要实行老年养老补助,并分年龄层次来进行补助。
例如,男性16-44周岁、女性16-39周岁的,重点实行就业培训保障;直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范围,达到年满60周岁时,政府给予老年养老补助;符合条件的,也可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部门回应:
“新农保”将提供第一重保障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受到社会各界极大关注的同时,记者也从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09年起,我市已有晋江和南安两个地区作为试点被列入“新农保”范围,下一步全市余下的全部县市区有望在2011年全部纳入“新农保”范畴,真正实现所有农民都能领养老金的待遇,“新农保”的摸底、登记工作预计将于3月全省部署后全面展开。
“新农保”将成为失地农民养老的第一重保障,这重保障也是为失地居民设立基本保障的一个基础。目前“新农保”的缴费标准从每年100元到1200元共分12级,能够适合不同人群的需要。而在参加“新农保”时,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子女参保,他们不用参保就能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举例说,某农民45周岁,若个人选择每年缴纳500元,政府每年补贴30元,缴费15年,按当前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2.25%计息,到60周岁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9333元,除以139,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67元,加上基础养老金55元(计算时假定15年不变,实际上将会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合计每月122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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