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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6月1日起启动新一轮简政放权 市民办事更方便
qz.fjsen.com 2011-03-03 07:4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3日讯(本网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张清清) 从6月1日起,市民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将更加方便: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含省部属驻泉单位)目前所行使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等行政审批事权,将列入新一轮深入简政放权的清理范围。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泉州市政府办《关于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下放行政审批事权权力清单,将另行下发。

除四大项外审批权进一步下放

据介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含省部属驻泉单位)目前所行使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等行政审批事权,都将列入此次深入简政放权的清理范围。对目前市级各部门(含省部属驻泉单位)行使的行政审批事权,除需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的由市级负责外,在去年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放权给县(市、区)。

需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的行政审批事权主要如下:一是涉及全市城市、土地总体规划利用、财政审批的项目;二是涉及跨县(市、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布局涉及的项目;三是涉及全市综合平衡的社会民生项目;四是县(市、区)暂无承接部门的项目。

按照要求,此次简政放权,将强化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载体作用。原则上,市级所有下放(包括服务前移)的行政审批事权都要进驻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并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

同时,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进一步向镇及街道下放行政审批事权,前移服务窗口,推进乡镇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点,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凡是能够由镇级审批的,县级要尽量下放给镇级审批。对县级各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权,除需县级统筹协调的外,应尽可能下放至镇级行使。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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