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物价局发布消费警示 商场购物防"低标高结"
本报讯 (记者 庄培榕)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为配合开展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深入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该局日前发布了“商场购物谨防‘低标高结’”的消费警示。
近期,一些地区的超市和卖场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顾客投诉商场营销方式不规范、商业诚信不可靠、欺诈消费者的违法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记者也从市价格举报中心了解到,近一个月来,物价局接到了2起有关投诉。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侵权行为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还将依照法律法规,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物价局提醒,消费者到超市、卖场购物时要仔细观察商品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算后注意保留购物小票,留心比对广告促销宣传、价签标示价格和实际结算价格,发现虚假标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价高结算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同时提供线索或证据,物价部门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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