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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公务车交通违法将公布
qz.fjsen.com 2011-03-10 08:4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谢伟端 实习生叶雅娴 通讯员吴志军)昨起,司乘人员向窗外抛物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重点拍摄监控范围,交警部门介绍,整治期间,公务车违法将向社会公布。而交警若整治不力,或被免职。

据介绍,十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违法掉头、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不按道行驶、乱鸣喇叭、驾乘人员违法向车外抛撒物品、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闯入公交专用道行驶等。

本次整治将严查公交车、出租车、运钞车、环卫车、殡葬专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占道待客、违章掉头、争道抢行、强超强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的营运单位若屡禁不改,给予停业整顿。

据悉,整治期间,交警将定期向各相关部门通报公务用车,驻军部队、政法部门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监督。

除上述交通违法外,交警还将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劝导力度,整治无牌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载客,电动二轮、后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重点整治外县(市、区,包括外地市、外省籍)摩托车闯入中心市区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交警在路面勤务管理工作不履行职责,履行职责不力或被各种检查发现不落实,领导不得力,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交警进行追究,实行调整岗位、停止职务或免职处理,同时视情追究大队、中队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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