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城市建设 > 正文
泉州交通整治:电动车违法载客参照摩的载客处罚
qz.fjsen.com 2011-03-17 15:5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吴志军) 昨日下午,泉州市交警在中心市区严查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客,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3时30分许,在市区刺桐路与津淮街交叉路口,一辆车号为闽C1M830的二轮摩托车因涉嫌非法营运,被交警查处。

前日下午4时许,交警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路段发现一部电动车载完客正在算钱,于是上前拦下检查。电动车骑手没有驾驶证,车被暂扣,交警通知电动车骑手到丰泽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据了解,骑电动车违法载客的行为,将视为摩的载客,必须接受同样的处罚。

据统计,昨日的行动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2起,其中,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涉嫌非法营运17起,无牌、假牌、套牌、报废车11辆,外地牌摩托车闯中心市区4起,随意鸣喇叭16起。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