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吴月芳) 因对物业服务不满,小区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因收费不足,物业企业降低服务质量……如此导致恶性循环的现象,并不鲜见。记者昨日从泉州市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工作会议上获悉,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已被纳入泉州“城市建设管理年”的重要内容,日前将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定期或不定期考核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同时,今年上半年内泉州将完成对物业服务费指导价的重新核定,并对物业小区服务及收费进行检查。
根据活动方案,从本月底开始,全市将加大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力度,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各县(市、区)将各自选择1到2个建成10年以上没有物业管理进驻的老旧小区作为试点,通过整合老旧小区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小区综合整治。
在老旧小区面貌初步改善、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再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的意愿决定是否引进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行管理。到今年年底,泉州市计划实现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达到40%以上。
据介绍,同时,今年上半年内泉州将完成对物业服务费指导价的重新核定,并对物业小区服务及收费进行检查。目前,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规定已经印发,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展考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物业企业规范服务情况进行抽查。通过考核对成绩优秀的企业将被通报表扬,考核成绩较差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用降低其物业资质等措施约束企业。
此外,为约束业主恶意拖欠物业管理费的行为,主管部门除做好协调工作外,将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催讨物业欠费,对恶意欠费拒不交纳的业主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同时,建议人民银行泉州分行将可以认定业主拖欠物业费用的事实,纳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