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颜雅婷
今后,所有的基本药物都将有自己的电子“身份证”——即电子监管码,消费者若对药品质量有疑问,可直接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查询。
记者近日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从今年起,纳入电子监管将成为企业参与基本药物采购的先决条件之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黄科长告诉记者,今后,所有的基本药物最小包装上都将附上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码将如实记录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药品真实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的情况,遇到问题时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
黄科长表示,实施电子监管后,可实时监控到企业信息、基本药物的数量及流向,并加强对药店和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抽验力度和频次,确保基本药物在流通、使用环节中的质量安全。当问题药品出现时,可以快速查询药品来源,大大减少问题药品流入消费者手中的风险。同时,企业也难推卸责任。“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实施电子监管后,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可直接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查询。”
据介绍,目前全市9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除2家停产外,7家已经完成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设备改造和取码、赋码;26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全部入网可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市药监局对全市所有45家药品批发企业实现了全品种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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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络信息系统,监管部门通过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实现对药品生产出厂、流通的动态监管,而百姓也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www.drugadmin.com),输入附在国家基本药物(生产日期在2011年4月1日以后的药品)最小包装盒上的20位电子监管码,从而确认该药品的真假,若查询到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无该药品信息记录,可向当地药监部门投诉举报。
药品电子监管实际上从2007年就开始实行了,大致分为3步:最早是部分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2008年的11月1日起,国家又增加了4大类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2类精神药品);第三批就是医改后,国家药监局提出的,在2011年4月1日前实现对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的要求。我国将不断扩大电子监管码的附码品种,最终实现所有药品的电子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