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奇闻异事 > 正文
准律师政审遇阻曾是小偷?原是身份被堂哥冒用多年
qz.fjsen.com 2011-04-08 08:21  陈邵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奇怪了,怎么会这样?民警心里也犯起了嘀咕。为慎重起见,民警提取了孙洪良的指纹,但和9年前采集的指纹信息一比对,发现并不吻合。

“他还有个曾用名,叫孙显金。”民警看着档案说。“这个人是我堂哥。”一听到孙显金这个名字,孙洪良激动地说。由于孙显金本人就在泉州,民警立即将他叫到派出所对质。

在民警的询问下,孙显金终于承认,当年是自己冒用了堂弟孙洪良的身份。原来,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孙显金从17岁就从三明来到泉州打工。由于工厂需要登记身份证,而他并没有办理。于是,他就找到叔叔婶婶、也就是孙洪良的父母,让他们把堂弟的身份证借给他。此后,因有一次在员工宿舍盗窃,孙显金被浮桥派出所拘留了5天。

在了解完情况后,浮桥派出所为孙洪良销了案,并提供相关证明给厦门警方。民警介绍,由于当年孙显金已经被处罚,而且事情已过去多年,如今对他主要还是以教育为主。民警还提醒说,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证明,不能出借他人,发现被盗或遗失,要及时报案或登报声明。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的吴家洪律师说,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身份证是张洪良借给堂哥使用的,出借的行为本身就不合法,若是明知对方要利用他的身份去做一些欺诈等违法行为,造成第三方的损失而不加以阻止,被冒用者有可能成为共犯;但如果被冒用者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被冒用,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刘宝琴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