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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带走密码丈夫取款犯难 银行:必须公证
qz.fjsen.com 2011-04-08 11:19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银行:死者存款属遗产,必须公证  

公证处: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公证

□早报记者 王昆火

37岁的妻子因分娩意外身亡,也将银行存折的密码一起“带走了”。眼看夫妻俩平时的积蓄存在银行里,不知道密码的丈夫张河坤数次到银行取款未果。昨日,银行给出的解释是“必须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而跑到晋江市公证处咨询,公证处称继承权公证必须回到张河坤户籍所在地的重庆办理证。

储户

妻子去世 丈夫不知密码

今年3月6日,来自重庆的张河坤充满着幸福期待,38岁的他,即将和37岁的妻子迎来一个新生的孩子。当天,他陪着妻子到陈埭一卫生所办理分娩手续,让人万万没想到时,妻子竟因难产和腹中小孩永远停止了呼吸。

处理完妻子的后事,拿出妻子生前在某银行晋江陈埭支行开户的存折和银行卡,准备将存折上4.8万元的积蓄取出来。由于存款上“存款人”为妻子的名字,加之不知道存折密码,钱取不出来。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张河坤,钱款必须“要本人(指存款人)来”。当得知存款人已死亡后,工作人员称:“必须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后才能支取。”

银行

这钱属遗产 得先办理公证

昨日上午10时,记者和张河坤一道来到晋江陈埭该银行支行,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在没有密码的情况下必须先挂失,要办理挂失手续就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至于为何必须办理公证,该行柜台有关工作人员解释道:“由于存款人已经死亡,因此存款就属于遗产。出于维护储户利益的考虑,也为了避免有可能引起的纠纷,前来办理取款或过户的当事人必须持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证明该遗产为合法继承。”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业内曾发生过死者家属从银行取走存款后,其他亲属(包括父母、儿女)找到银行,说他们也对遗产有继承权。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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