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张清清) 在泉州就医看病,又传来利好消息。今年,泉州市新农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将放宽补偿对象范围,覆盖更多的参合农民。而且,一年内住院累计获得大病住院补充补偿的最高限额,将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此外,泉州市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至25元,这意味着,市民将可享受到更多的公共卫生服务。
泉州市市长李建国在昨日召开的2011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卫生工作会议上,部署今年的医改工作,他用4句话“点破”今年泉州医改新亮点:要懂得平时重预防,才能少得病;要让群众看病少花钱;要让群众就医更便利;要让医院服务更优质。
“要懂得平时重预防,才能少得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至7类
今年起,泉州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将由原来的15元提高到25元。这意味着,市民可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包括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白内障复明工程、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等7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在此基础上,泉州将以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为重点,探索慢性病防治管理模式,建立信息数据库。今年,泉州市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要达到常住人口50%;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对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要让群众看病少花钱。”新农合补偿“底线”降至2万元
今年,泉州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分别从120元和150元提高到200元。部分医药费用高、转外就诊多的县(市、区),还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6月底前,除了此前试点的洛江、惠安、德化外,泉州市全市启动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同时探索城镇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今后,不管是市民还是农民,在门诊看病都可报销部分资金。
特别要说明的是,2011年,参合农民符合新农合补偿政策的金额,只要超过2万元即可享受补偿,最高限额也提高至20万元。这样一来,今年度,可享受此政策的参合农民,预计将大大增加。
此前,泉州市已建立的新农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基金,补偿对象为超过当地农民上年度年人均纯收入8倍以上的患者。也就是说,一个参合农民,在当年度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计医药费用中,符合新农合补偿政策的金额要超过6万元才可享受此政策。按此方案测算,去年能享受的人数仅139人。
此外,今年泉州还要在洛江、惠安、台商投资区、安溪、德化5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试点,促使医疗机构采取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看病贵”。
公立医院收入结构今年也将调整,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药比重不得超过47%,逐步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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