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新政解读 > 正文
泉州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qz.fjsen.com 2011-04-30 09:34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网图)

早报讯 (记者江晓媛)《泉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今年泉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大亮点,泉州的公租房配租对象如何确定?房源都在哪里?日前,记者就这些市民最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

【对象】

中等偏下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

据悉,泉州的公租房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中还包括未曾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

此外,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泉州工作的全国、省部英模、全国劳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房,不受收入限制,可优先轮候配租。

【户型】

单间一室户两室户

据介绍,泉州的公租房将以新建、配建为主,改建、收购和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为辅的方式筹集,并充分考虑对象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居住和生活的基本需求,同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用房和管理用房。

新建的公租房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两类。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允许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以下。户型包括单间、一室户和两室户。

责任编辑:刘宝琴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