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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将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享22项本地市民待遇
qz.fjsen.com 2011-05-09 09:3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曾绍洋)根据晋江市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今年晋江符合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数量约为15万人,领证后可在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22项本地市民待遇,相关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

晋江是福建省唯一的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2007年,晋江市就开始试点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暂住证的功能也开始由单一的“管理”功能向“服务、保障、管理”转化。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是晋江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大尝试,将逐步把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纳入居住证管理范畴,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均等化、市民化待遇。

据了解,年满16周岁、拟在晋江居住30日以上的非晋江籍人口可办理“晋江市临时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1年。持“临时居住证”的可享受10项本地市民待遇,包括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并享有法定免费服务;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能跨省际转移等。

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持有“晋江市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包括连续持有3年原暂住证);有相对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已在晋江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到法定退休年龄,至少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等。可申请办理“晋江市居住证”。持“晋江市居住证”,除享受“临时居住证”的待遇政策外,还可以多享受12项市民待遇,包括享受与本市市民租住廉租房(公租房)、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同等待遇;可按规定参加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晋江生源同等待遇等。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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