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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重新修订新农村建设扶持政策 补助项目增多
qz.fjsen.com 2011-05-23 09:42  罗丽萍 通讯员 黄志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5月23日讯(本网记者 罗丽萍 通讯员 黄志向) 记者昨日从晋江市农业局获悉,新修订的《晋江市实施“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出台。新《意见》中亮点频现,包括增加基础设施补助、大幅提高环境整治项目补助、扩大补助范围等。

据悉,新《意见》增加了村内小型路桥、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互动电视、休闲广场、围墙、整合祖厝、村址建设、廉租房、文体活动中心、敬老院等项目的补助,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民生。

新《意见》还突出改善人居环境,大幅提高环境整治项目补助标准。如拆除旧房补助由每平方米10元提高到每平方米30元;购置垃圾转运车补助由每辆1万元,提高到补助购置款的25%;村级环卫队伍补助由1.2万~2.3万元提高到2万~5万元;利用拆旧整理出的土地,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农民住宅小区的补助上限由8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同时对示范村中的老区村项目补助资金上浮10%给予倾斜扶持等。

此外,新《意见》鼓励“一村一规划”,对于重新实施村级规划或实施新一轮修编,经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会审通过,报市政府批复的,每村给予资金补助或补足5万元。其余各村(社区)编制村建规划,经市政府批复后,参照示范村标准每村给予补助5万元。

在每年的先进示范村评选中,对于未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及村庄整治规划的,实行一票否决,不给予参与先进示范村测评。而被评为工程实施较差的示范村,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治不力的,予以调整剔除。

据悉,该《意见》制定于2006年,2007年7月进行一次修订,此次是对该《意见》的第二次修订。目的在于调动各示范村的积极性,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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