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两名可疑人员带至清源山拳打脚踢,木棍相加,逼他们承认是小偷,致一人腿断,一人全身23%面积挫伤,又抢走瓜分他们身上的钱物,市区仁风社区7名联防队员,被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控犯抢劫罪,昨日他们再次在丰泽法院过堂受审。5月24日,法院已公审一次。
遇到可疑人员 联防队员搜走钱物
据资料显示,3个月前,周某煌、陈某福、欧某、林某佳、林某春、陈某正、林某筠是联防队员,在社区辖区逡巡,如今,他们统一身着泉州看守所橙色的制服,站在丰泽法院受审。
根据起诉书的内容,7人中,年龄最大的是出生于1983年的陈某福,他当联防队员好几年了。最小的林某筠,今年才19岁。林某春和陈某正等人只干了2个月。
起诉书称,今年3月7日凌晨1时许,陈某福、林某春、欧某、陈某正巡逻至仁风社区东禅10号附近,见袁某、刘某形迹可疑,便上前盘问并搜身,从他们身上搜出了现金300余元、2部手机及T形工具1把,后欧某打电话让林某筠带手铐赶到现场。随后,欧某、陈某正、林某筠三人将刘某带到租房。刘某的租房就在仁风社区东禅12号。在租房内,欧某等人又搜出了2部手机。陈某福和欧某又分别打电话将周某煌、林某佳叫到东禅10号处汇合。
七人经商议后,即用巡逻摩托车将袁某和刘某挟持到清源山麓射击靶场。
围殴之后 受害人手脚受伤
“他们就是要我们承认是小偷。”案发后,袁某和刘某向警方表示。
据悉,袁某今年25岁,刘某今年23岁,两人均来自四川,二人相识多年。刘某租在仁风社区,袁某在晋江帮人拉煤。3月6日,袁某到泉州找刘某,当晚两人打算一起住。次日零时许,两人回租房的路上,遇上了陈某福等人。
起诉书表明,两人双手被手铐反铐着,被带到靶场,而后被分开殴打。受审时,作为社区联防队的夜班队长的周某煌称,自己当晚喝得醉醺醺的,“没打前,他们就承认自己是小偷了。”周承认,自己确实动手打人了。有队员指证,周某煌手中的木棍都打折了,还要继续打时,被另外一名队员拉开。
7人中,惟一没打人的是林某春。他说,自己在旁边看。
经法医鉴定,袁某的右腿被打断,右臂挫伤。刘某皮肤软组织挫伤面积达23%。二人的伤情均构成轻伤。
庭审现场 说起双亲两度落泪
对于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7人均表示没意见,并自愿认罪。
“小偷太猖狂了,我就是一时冲动打了他们。”周某煌承认,这样的行为确实不对。检察官提醒他们: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不能认定为有罪。即使袁某和刘某真的是小偷,周某煌等人均无权对他们进行搜身,更无权实施暴行。
欧某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这份证据称,欧某的父亲是电工,2003年意外身亡,而母亲于2005年不堪重病折磨自杀。“我们想说明的是,当时欧某才10多岁(欧出生于1989年),失去双亲给他的成长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听到律师说起双亲,欧某突然大哭。在法庭辩论阶段,他再次大哭。
林某筠家境也一般,除了当巡逻队员,他白天还打另外一份工。
5月24日受审时,陈某福哽咽流泪,一名亲人见状拿纸巾给他擦拭。
据悉,事后,被告人的家属筹了1万多元,垫付了袁某和刘某的医疗费。
检方 建议量刑3到5年
据悉,3月8日,丰泽警方将周某煌,陈某福、欧某、林某佳、林某春、陈某正抓获归案。当日,林某筠到公安机关投案。
丰泽区检察院认为,周某煌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致二人轻伤,该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林某筠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检察官建议,对林某筠在3到4年间量刑,其余6人在4到5年间量刑。
昨日庭审时,周某煌的律师为其辩护称,周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而非抢劫罪。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早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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