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新政解读 > 正文
10月起 泉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qz.fjsen.com 2011-06-29 07:37  吴月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29日讯(记者 吴月芳) 今年10月,泉州就能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并且实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并轨实施。昨天,泉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泉州市政府作关于泉州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记者从会上获悉,泉州8个涉农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将确保10月1日起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初定为55元,做到应发尽发。晋江今年将基础养老金由55元提高到8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或借鉴晋江做法。

上月底,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泉州社会保障状况。据统计,全市目前已参保“五险”的人数已明显上升,参与人数最多的是职工养老保险,增长速度最快的是生育保险。截至5月底,泉州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88.11万人,去年泉州的参保率为37.78%,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5.71%。

据分析,出现这样的状况,是由于泉州拥有非常多的非公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员工多,需参保的人数很多,对很多企业而言,为所有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不小的负担。因此泉州不少企业主只为自己或者企业内的中高层办理社会保险,泉州实际上大量存在只有1人到3人参保的企业。

泉州市副市长林伯前在会上透露, 泉州已发放600万张社保卡,社保卡在医疗就诊时的金融支付功能正在改造中。同时,以社保卡为载体,实时兑现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待遇也在实施中,居民健康共享信息档案不久后也可以通过社保卡查询到。

责任编辑:黄丽红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