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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金按月交?泉州市住建局称物业如此操作不合规定
qz.fjsen.com 2011-06-29 10:09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这份“交房须知”令业主们很纠结

早报讯 (记者吴丹丹 文/图)“从没听说过要按月缴交公共维修金的。”家住张坂镇的骆先生来电说,他在镇上的东兴豪园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可在交房须知上竟注明要按月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业主:不该交的不能交

骆先生出示了一份开发商提供的“入伙交房须知”,上面注明:公共维修金每平方(米)0.2元,费用预收6个月。

骆先生说,按规定要交的费用,他没有异议,但“公共维修金每平方(米)0.2元”让他和其他不少业主都难以接受。

“在接到交房通知后,为了方便开发商给房子办理产权证,我们已经缴纳了一笔几千元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房子一住就要几十年,这笔钱没弄清楚之前,我们不能交。”骆先生和其他几位业主说。

物业:“公共维修金”用于修补

对此,负责东兴豪园小区物业管理的刘经理说,业主提到的“公共维修金”和“公共维修基金”是两回事,“公共维修基金”是业主缴纳后,开发商要上缴给住建主管部门的,这笔经费只有在房屋大修的时候才能动用,比如电梯坏了,屋顶漏水等等,并且要一半以上的业主提出申请,或者是由业委会提出。而“公共维修金”则是维护小区的一些小修小补,比如灯管坏了,绿化维护等等。

部门:并无“公共维修金”一说

既然交了物业费,小区的管理、维护还要再交一笔公共维修金,这是否合理呢?泉州市住建局开发科的相关负责人说,泉州目前并没有“公共维修金”这种说法,听说外地有此提法。“但是不管是什么情况,这个‘公共维修金’都要由业委会来定,要不要收、收多少,怎么收都要由业主共同商榷后再缴纳,并非物业一家说了算。物业如此操作是不合规定的。”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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