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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人民法院发令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qz.fjsen.com 2011-07-05 11:3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本院决定对泉州市视觉广告公司等10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发出后,履行义务前,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下列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

如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查证属实的,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

1.泉州市视觉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朝贤,身份证号350522500420451;2.福建泉州南海岸营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谋生;3.泉州市万事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世昌,身份证号350524600505551;4.厦门海都鹭铭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静湖,身份证号350623711013821;5.福建惠丰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玉英;6.泉州丰泽钻石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清寒,身份证号350582197710315036;7.福建太阳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怀,身份证号513024720902275;8.泉州新广泉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丁金龙,身份证号350582197611190514;9.泉州鲤城合众思维企划营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新华,身份证号350500780302303;10.泉州市西岸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忠友,身份证号350121740330051。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1年7月5日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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