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出口伊朗法检工业品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东南网-石狮日报8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蔡怡嘉)记者昨日从泉州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对出口伊朗的法检目录内的工业产品开始实施装运前检验。其检验内容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安全、卫生项目检验,以及监装等。据了解,这是我国继对出口到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等国的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后第四个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国家。
“与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三国不同之处在于,一是检验范围仅为法检目录内的工业产品,二是项目只针对质量检验、监装,不包括核价。”泉州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出口伊朗新规,辖区各相关生产企业及进出口代理商等,在与伊方客商签订合同的同时,要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装运前检验的有关准备工作,重点掌握伊方有关货物品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注意预留出足够的检验监装时间,主动到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并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避免在检验初期出现积压、滞港和退运现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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