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18岁男子跳楼摔断腰 养母称“我不要这个孩子”
qz.fjsen.com 2011-08-21 09:5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目击者称,男子是从3楼的遮雨棚上跳下的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1日讯 在3楼阳台的遮雨棚上方,他徘徊了半个小时,最终还是选择跳下。

昨日(8月20日)上午,这一幕发生在泉州市区群星广场小区旁一居民楼,跳楼男子当场摔断腰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但无论面对好心报警的小区保安,还是医生或是记者,该男子始终一言不发。

之后,记者联系上了该男子的养母。不料,当听说养子的遭遇后,她却愤怒地说:“我不要他了,他死了都与我无关!”

跳楼:徘徊半小时 从3楼雨棚跳下

昨日上午10时30分,市区丰泽街群星广场小区,保安鲜先生正在门卫室内值班。忽然,他听到一声闷响,马上出门——只见在小区两栋楼间的一处平台上,躺着一名正在呻吟的男子。鲜先生上前帮忙,该男子却拒绝说话,他只能叫来救护车,将该男子送往医院。

记者赶到时,坠楼现场的平台上,还留有一双该男子穿的拖鞋。该男子坠下的居民楼有7层,坠楼处并无窗户,只有3楼的阳台突出,在遮雨棚上方形成了一个小平台,与4楼一样高。鲜先生说,该男子并不是小区内的住户,自己也从未见过该男子,“很有可能是个小偷”。

整个事件的目击者王女士说:“10时左右,我就看到他站在3楼阳台的遮雨棚上,走来走去,有时停下看一眼楼下。过了半个小时,他突然从遮雨棚上跳下。”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