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挨北渠靠清源山 猪圈脏了环境污了水源须拆除
qz.fjsen.com 2011-08-27 09:12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执法人员劝开养猪场主人

部门

畜禽养殖污染环境

洪志强告诉记者,由于养殖场场主的环保意识淡薄,管理滞后,配套措施跟不上,绝大多数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没有经过有效环保措施处理就直接将污水排入水沟或溪流中,畜禽养殖污染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诸如当日检查到的那几个养猪场,有的藏身于清源山下,对风景区的环境造成直接影响;有的位于北渠附近,给市区居民的饮水安全带来影响。

方案

给予经济补助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全境禁止畜禽养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丰泽区全境划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搬迁、关闭、拆除、清理完毕。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畜禽绝大部分是外调,其中生猪大部分来自龙岩、南平、三明等地,而禽类主要来自莆田。因此丰泽区禁养畜禽基本不会对市场供应造成影响。

丰泽区对于支持禁养工作的养殖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除了执行补助措施外,对于自行拆除养殖场,若不属于违章建筑且地上构筑物、建筑物水泥板结构规模较大的,可采取证据保全办法,与养殖户签订拆迁协议,待片区征地拆迁时按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对拒不执行的,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畜禽养殖,并函告区执法局依法强制拆除,不给予经济补助或补贴。去年以来,北峰街道共补助19万元,减少生猪养殖5000头。该街道目前尚存生猪4000头左右,猪舍20处,面积7000平方米。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