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急救指南 鲜有"目击者"懂得正确施救
“好心办错事”责任可相应减轻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好心人受委屈”事件,也使得许多市民面对跌倒老人有所顾虑。王耀国医生介绍,在日常救治过程中发现,搀扶跌倒老人到医院的多为家属、警察、120救急人员,较少发现陌生市民出手救助。
现在,随着《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出台后,不少市民提出疑问,因不恰当救治引发了问题,“第一目击者”要不要承担责任。对此,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色阳指出,因没有科学救治而引发问题的,可减轻法律责任。
李色阳说,《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是介绍关于老年人医疗救生的专业技术指导,可以指导市民使用正确的医疗救护方法,防止“好心办错事”的情况发生,这与社会上讨论的见到老人摔倒时是否要救助是有本质的区别。救助摔倒的老人是一种道德义务,并不是法律义务。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民法通则》上规定的“无因管理”行为去救助摔倒老人的话,行为人就从道德义务上升到法律义务,行为人确实有必要具备相应的医疗救生基本常识,防止老人伤情的扩大。
行为人如果没有医疗救生基本常识而造成老人伤情扩大的后果,行为人就应当对扩大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不过为鼓励这种“无因管理”行为,行为人可以因“无因管理”而相应减轻法律责任。
特别话题:面对倒地老人,我们该怎么“扶”?
相关评论:扶一把倒地的老人,有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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