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 (记者 张珺)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年满16周岁的流浪未成年人只要具备就业能力,政府将免费为其介绍职业,并提供职业培训的补贴,让其尽快融入社会。 据悉,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同民政部门一道组织开展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年满16周岁的有就业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只要愿意都可以获得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补贴。 对于一些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政府将及时帮助其回归家庭。公安机关将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系人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将把流浪儿童纳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体系,劝导其尽快返回学校。 在具体救助过程中,公安部门将甄别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一旦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将依法查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相关部门将尽力协助其返回家乡。如果流浪未成年人暂时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等将承担起照料的责任;2年后仍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将按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方便其就学、就业等正常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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