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清网行动:网上追逃专项督察 更是带逃犯回家
qz.fjsen.com 2011-09-24 10:41  陈邵珣 俞志村 涂传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B 盗窃分到4万元 四处打工不敢花

本报讯 27岁的河南人余某与同伙在泉州市区妙云街盗走价值50万元的冬虫夏草等财物后,逃回了老家。一年多来,他一直很低调,四处打零工,就连钱也不敢乱花。“清网行动”开始后,他收到了丰泽公安分局泉秀派出所民警敦促他自首的信件。前日,他拨打了警方的电话自首。昨日,泉秀派出所民警赶到河南,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去年7月5日下午3时半许,余某和另外3名盗贼来到泉州市区妙云街一停车场里,看到一辆别克轿车上有笔记本电脑、6000元现金、3斤冬虫夏草和10斤燕窝,心生贪念。于是,余某望风,另3名盗贼(均已判刑)偷走了这些东西。销赃后,余某拿着分到的4万元,逃回了河南老家,四处打零工,连钱也不敢乱花。

去年年底,余某的同伙落网后将他供出,余某被列为网上逃犯。“清网行动”开始之后,泉秀派出所民警敦促其自首的信寄到了家中。前日,余某打电话给泉秀派出所,表示愿意自首。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