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石狮蚶江镇一16岁少年强奸邻居六岁女童
qz.fjsen.com 2011-09-25 09:08  余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9月25日讯(记者 余霞 通讯员 蔡天宝) 一个是未成年少年,一个是六岁幼童,可他却侵犯了她。昨日,记者从蚶江派出所获悉,该所在蚶江镇溪前北锅山一出租私房抓获一名涉嫌强奸幼女的嫌疑人。

近日,蚶江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有人报警称其6岁的女儿在蚶江溪前北锅山通往碎石厂的马路边上一个水池附近,被其邻居家的儿子强奸。

值班民警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在确认嫌疑人住址后,民警立即赶赴嫌疑人居住地址,将嫌疑人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为未满16周岁的白某,其对强奸幼女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白某向警方供认,他将王某的女儿带至案发地玩耍,后强行与王某的女儿发生关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