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尾矿坝底取的废水,闻起来呛鼻、令人晕炫,静置一周后味道才消失。卢侨生摄
环保局:磊鑫矿业新厂区未环评
永春县环保局叶励光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磊鑫矿业旧选矿厂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而扩建的新厂区没有经过环评就已开工建设。对此,环保局今年4月2日和4月20日先后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勒令磊鑫矿业立即停止建设,并于9月30日之前完成环评,但至今未接到企业提交的环评文件。叶副局长还表示,企业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的,按照《泉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可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
但对于村民反映废水污染晋江源头的问题,永春县环保局9月28日和30日前后说法不一致,企业排污是否达标仍是谜团。叶副局长28日表示曾对磊鑫矿业的排污取样委托泉州市环保局检测,但是他提供环境监测报告单(泉环站监[2011]水109号)并没有磊鑫矿业排污口的数据。记者30日再次致电,叶副局长表示,由于磊鑫矿业一度停产9个月,企业不存在污水排放,也就没有取样和检测,所以不清楚磊鑫矿业排污是否达标。叶副局长还表示,磊鑫矿业一旦恢复生产,将立即对磊鑫矿业的排污口进行取样检测。
9月30日,记者来到泉州市环保局了解情况。环保局环境监察科的汤主任告诉记者,永春县磊鑫矿业新厂确实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截至30日市环保局没有收到磊鑫矿业提交的环评手续。汤主任还表示逾期未补办,可采取经济处罚和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停产。对于企业排污是否达标的问题,汤主任表示永春县委托泉州市环保局检测水样,市环保局没有权限发布检测结果,但也没有收到水质超标的报告,他们将对磊鑫矿业进一步督查回访。
10月10日,汤主任告诉记者,省环保厅,林业厅领导非常重视这个事件,国庆期间已经派专人到磊鑫矿业实地调查,调查结果将尽快公布。
记者将继续关注永春“小牛姆林”遭破坏事件进展。
- 2011-09-26永春"小牛姆林"遭破坏 尾矿库成森林“墓场”
- 2011-08-18永春大横溪水呈蓝色 或与矿物质沉淀有关(图)
- 2011-04-05有人在大坪山毁林修墓近百棵树木被毁 警方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