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市物价局昨日敲定平价商店启动与退出机制
qz.fjsen.com 2011-10-14 07:41  沈雪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视频:平价商品受青睐 市民疑问是否短期促销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4日讯(记者 沈雪燕)泉州市区3家平价商店试点已营业近一周,各方面进展顺利,为平价商店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不少经验参考。昨日,泉州市物价局敲定平价商店的启动与退出机制,并公布这3家平价商店的近期销量情况。

据介绍,当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月平均零售价格环比涨幅超过10%(含10%),或蔬菜月平均零售价格环比涨幅超过20%(含20%)时,启动相应品种的平价销售方式,按要求销售相应品种的平价商品;当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月平均零售价格环比涨幅低于10%,或蔬菜月平均零售价格环比涨幅低于20%时,退出相应品种的平价销售方式。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蔬菜月平均零售价格环比涨幅,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监测基础上,于每月5日前公告发布(遇到节假日顺延),并及时提醒平价商店启动或退出平价销售形式。

会议上还介绍了这3家平价商店试点的近期销售情况,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营业一段时间后,新华都等超市对平价商店的申报更加积极,待方案进一步完善后,市区有望开张更多平价商店。

此外,昨日的会议还部署了即将进行的价格检查工作,该项工作主要涉及开展明码标价、制止价格欺诈、整治不正当价格行为、反价格垄断执法等方面,检查活动从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1月20日。

□相关链接

环比分为日环比、周环比、月环比和年环比。环比发展速度是以报告期水平与其前一期水平对比(相邻期间的比较),所得到的动态相对数。这表明现象逐期的发展变动程度,如计算一年内各月与前一个月对比,即2月比1月,3月比2月,4月比3月……12月比11月,说明逐月的发展程度。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