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发布会现场。卢侨生摄。
东南网10月16日讯(见习记者 庄小能)昨晚,晋江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1蔡某如死亡案”的尸检结果。法医检验结果得出蔡某如是因为头部撞击地面导致死亡的,死因是颅脑损伤致脑功能障碍死亡,可以排除人为打击形成。至于是否定性为交通事故致死,晋江警方表示还要经过侦查和现场勘查等才能得出结论。
今年10月1日晚,在晋江市区帝豪酒店与泉安中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骑手蔡某如死亡。该事故发生后,网上盛传这是“晋江版药家鑫案”,称肇事轿车方将伤者打死,并仗着“官二代”背景逍遥法外。10月9日,晋江市委宣传部和晋江警方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案进行澄清:死者蔡某如系磕碰、摔跌所致的颅脑损伤致死,排除钝器暴力打击致死;肇事一方的杨式鑫父亲只是晋江市某机关工勤人员,并非“官二代”,6日下午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针对家属和网上的质疑声,10月15下午16时许,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专家的监督指导下,两名死者家属,两名鉴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泉州市检察院、泉州市公安局和晋江市公安局法医联合在晋江殡仪馆内法医解剖室对死者尸体进行检验。
经过3个多小时的尸检和1个多小时的专家会商,当晚10点半左右,官方通报“10·1蔡某如死亡案”尸检意见:
1、死者左顶颈部头皮挫擦伤,颅骨线状骨折,颅内出血,脑挫裂伤,分析其死因为颅脑损伤致脑功能障碍死亡,头部损伤特征符合减速性颅脑损伤,头部撞击地面可以形成,头部损伤可以排除人为打击形成。
2、死者身体上其他部位的皮下出血,部分为医源性损伤,部分磕碰、打击可以形成,但这些皮下出血,损伤表浅,为非致命伤。
在昨晚的新闻发布会上晋江警方表示,目前公布的只是尸体检验结果,属于法医这部分,即从技术上说明这个伤是怎么形成的。能否定性为交通事故致死还要结合技术、侦查还有现场才能得出最后结论,最终的调查结果警方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
据悉,当晚尸检专家在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楼会议室召集家属,通报尸检初步意见,并回答了家属提问。
- 2011-10-10晋江版“药家鑫”车祸后行凶致人死亡 嫌犯被刑拘
- 2011-08-05药家鑫父亲诉张显名誉侵权 4日法院正式立案
- 2011-07-20网传温州“药家鑫翻版”案 实为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