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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失业金最高月领760元 下月起实行市级统筹

2011-10-19 06:42:40 陈丽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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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祺/制图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9日讯(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李琳)下月起,泉州市失业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办法。也就是说,在泉州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及人员,将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计发办法、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

记者昨天从泉州市政府获悉,《泉州市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暂行规定》已下发实施。失业保险金根据缴交年限分3个档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之日起计算,根据失业职工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确定;每满一年,发给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符合条件的人员,最低可月领665元失业保险金,最高可月领760元。

焦点1: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不是所有的失业者都能领取保险金,须具备3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失业者都能领取保险金。”昨日,泉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科有关负责人解释,即使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但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该具备3个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按照规定,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将把这些信息送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这样,职工可以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职工缴费凭证和身份证明等,到原先缴交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值得一提的是,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应当事先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每次必须到原先缴交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到,而后凭证去银行领取。

焦点2:领取失业保险与其他福利冲突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可享受临时物价补贴

据介绍,实行市级统筹后,缴交标准不变,仍是用人单位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与此前相比,整个基金的使用,更加便于管理,更加规范。

该负责人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他介绍,日前,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出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根据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此前有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除此之外,失业人员还可享受临时物价补贴。

据悉,个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参加当地职工医保;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医保关系可跨省和省内跨统筹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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