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厅公布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早报讯 (记者张珺)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及步骤。
根据要求,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虽然地区不同要求也不同,但申请材料均包括一张两寸彩色证件照片;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原件或高等文凭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
申请人除了提供相关材料外,若在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还需额外出具相关证明。具体申请材料可登录海外人才智力网或福建留学网查询。
需要提醒的是:凡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需要办理者可到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授权福建认证咨询受理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办理。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要委托他人递交认证申请材料的,受托人需提供《递交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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