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刮擦”为何不能“快处理”
石狮每天有多少“小刮擦事故”,遇到“小刮擦事故”,为何不能实施“快处理”,以保护车主应有权益呢?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交管大队交管股负责人。据其介绍,目前石狮每天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平均在40起左右。这些交通事故中,至少一半以上只是“小刮擦”。根据有关规定,“小刮擦”事故可以“简易处理”,只要当事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可以用手机拍下现场照片,双方签字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后,即可通过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理赔。在“简易处理”过程中,无需交管部门出警介入处理。如果事故当事双方对责任有异议的,交管部门到现场调查后,作出责任认定后,双方便可以离开现场,然后向保险公司理赔。但在实际操作上,保险公司往往都将赔偿条件“绑定”到“交警出警”上,要求只有交管部门出警并作出责任认定后才根据情况进行理赔。由于嫌这过程过于麻烦、复杂,在“小刮擦”事故发生后,很多车主只好无奈选择“算了”。
■声音
保险理赔为何快不了?
对于保险公司,许多车主都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感觉,这在“小刮擦事故”上表现尤其明显。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9年年底时,福建省公安厅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便联合发文,发布《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试行)》并开始实施。当时,曾引来叫好声一片。许多车主以为,有了这份“办法”后,遇到“小刮擦事故”便可以得到“快处理”了。因为根据该“办法”,只要事故当事双方无异议,不是无牌无证及涉及危险物品的,多是可以“快速处理”,即双方互验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凭证,拍摄留存能够反映事故车辆在道路上的位置,双方车牌号,碰撞位置的照片,共同填写《自行协商记录单》后,即可以离开事故现场,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事实上,近两年时间过去了,“快处理”仍然只是“纸上的办法”,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发生“小刮擦事故”后,要么当事人愿意自掏腰包赔偿,要么就得报警处理,这不仅使“小刮擦”造成“大拥堵”现象增多,而且也损害了许多车主的权益,使得他们只能无奈选择“算了”。
保险公司为何不愿意“快处理”呢,有关人士认为,或许有诸多原因,但在人们看来与“利益”有关。因为增加理赔条件无形中会使得许多投保者放弃理赔,从而让保险公司减少支出。据市交管大队有关人员初步统计,石狮每天至少有十多起“小刮擦”事故嫌麻烦而放弃理赔。以平均每起理赔三百元计算,一年保险公司就少支出上万百元。
为自己之利而损害广大车主的权益,有“办法”而不依,这样的行为有关部门也应“整治整治”了。(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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