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物价局近期检查物价问题 请市民来举报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11月26日讯(记者 沈雪燕) 昨日,泉州市物价局部署了近期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要求各经营单位于12月5日前,按照价格法律法规要求对经营过程中的价格行为自查。12月6日至明年1月20日,对辖区中市场占有率高、社会影响大、有犯错记录的商贸零售企业,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检查。
据了解,此次重点查处以下价格欺诈行为: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品名、等级、价格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签或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的;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特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降价标示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销售处理商品时,无标示处理品及价格;采取价外馈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馈赠品未如实标示品名、数量,或为假劣商品;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交易的;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质量与价格不符的;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检查期间对群众投诉举报价格问题,物价部门将深度挖掘。消费者若碰到或发现以上价格问题,可拨打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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