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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泉州交警全体出击 会同各部门宣传
qz.fjsen.com 2011-12-05 09:22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到广场车站、进企业校园、上早报微博开展宣传活动

泉港交警大队组织学生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泉州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会同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早报讯(记者陈一彬 文/图) 市各公安交警(管)大队联合多部门到人流量密集的广场、车站等场所开展现场咨询、签名承诺、志愿劝导、图片展、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并向群众分发宣传单50000余份,传播文明交通理念。

为了强化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交警支队专门印制15000份《客运车辆驾驶人发车前承诺书》,让每个客运驾驶人随身携带,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承诺制。泉州开发区、安溪、永春等交警大队通过签名承诺活动,安溪、石狮等交警大队通过巡回宣讲、案例授课、知识讲座活动,提醒驾驶人文明行车。

此外,交警支队积极做好校车安全、学生安全宣传。各大队、中队联合教育部门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丰泽、泉港、石狮、鲤城大队分别在辖区中小学校开展现场咨询、宣传图片展,石狮、永春、洛江大队向广大学生家长分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共20000份,石狮大队还制作1000张《学生交通安全提示标语》反光贴纸,贴在学生们的书包上。

交警部门还借助媒体力量进行宣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东南早报,围绕“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主题,共同策划了“评出你心中‘最厌恶的交通陋习’”和征集告别陋习“金点子”活动,市民踊跃参与,投票1300多张。借助多个交警官方微博,传播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提示,推介市民参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新浪微博共同策划的交通安全日微话题讨论活动,受到广大“粉丝”的全力支持。同时,借助短信平台,共向广大市民和客货运驾驶人发送“122”交通安全日提示短信和禁止“酒驾”等信息80000多条。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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