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斑马线险象环生 交警表示车不让人将处罚
像这样人行横道绿灯亮起,机动车强行通过不礼让行人的情景并不少见。
本报讯 机动车过斑马线时,必须礼让行人,这是一个常识,但违反这个常识的机动车随处可见。近日,有市民建议,将所有平面交叉的人行横道都设计成减速拱,以遏制车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现象。交警部门表示,过斑马线不让行人的司机,将受到每次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现场 车不礼让 险象环生
近日,一位市民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了自己的遭遇:那天他如果不是跑得快,他将会在单位门口的人行横道上葬身于两部相撞的大货车的车轮之下。
昨日中午12点15分,记者在市区湖心街与田安北路交叉路口发现,绿灯亮时,行人纷纷踏上人行横道准备过马路,但不少右拐车辆并没有减速行驶,反而是要“人让车”。在温陵路与泉秀街交叉路口,人行道上的绿灯亮起的那一刹那,一辆面包车直接冲过来,一位妈妈正牵着小孩站在人行横道上准备过马路,被吓了一大跳。
市民 设减速拱 装信号灯
据了解,近年来,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与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在泉州市为数不少。究其原因,机动车驾驶人让行意识淡薄是主要因素。为此,有市民建议:“所有平面交叉的人行横道都设计成减速拱,且高出路面。”
还有市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市民赵先生对上海人行横道设置信号灯按钮的做法颇为推崇,他说,行人经过人行横道前,只要一按按钮,信号灯几秒后就会变换,司机往往只能停车让行人通过。黄先生家在厦门,他推荐当地的一些做法:私家车司机如果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交警部门会将其违法行为告知其所在的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并张榜公布,以此形成约束力。市民蔡女士则认为,“车不让人”的现象普遍存在,与处罚不力有很大关系,“应该按照相关法规处罚,违反一次就罚款100元记2分,看谁还敢违反?”
部门 狠抓源头 依法处罚
“市民提的建议有些可以考虑,但有些可能不符合泉州市实际。”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比如信号灯按钮,泉州市道路缺口过多,如果都设置这样的装置,可能一路都是红灯,车都没法通行。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进一步抓好驾驶人培训源头,增加学员人行横道行车规则知识的考核。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法规,行经人行横道而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司机,可受到警告并记2分或罚款100元并记2分的处罚;机动车通过无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灯控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可被处以警告并记3分或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记者 黄连茂 张九强 实习生张月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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