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四年级小学生拾金不昧 70万印尼盾辗转交还失主

qz.fjsen.com 2011-12-24 14:3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记者黄东阳)“12月20日晚上,老公回家后发现钱包丢了。21日早上,我老公出门,我在家里接到一电话说捡到了我们的钱包,要我们过去认领。”钱包失而复得,失主刘先生的妻子赵女士非常开心。

捡到钱包的小孩叫徐宏楷,就读于鲤城区第二中心小学,刚上四年级。

“12月21日早晨,我妈妈送我去上学,在小区一处空地上,我看到了一个钱包,捡起来一看,发现里面有好多的钱,有些钱我不认得。我就赶紧把钱包交给妈妈,我和妈妈就去找小区的保安,但保安也不知道是谁丢的。”小宏楷说。最后小宏楷的外婆拿着钱包里的身份证到派出所去查,终于找到了失主,并打电话跟失主联系上了,21日早上10点多,失主就拿到钱包了。

赵女士说:“当天晚上,我老公回家后,发现钱包丢失了,很着急。钱包里有900多元人民币、70多万印尼盾,还有银行卡、医保卡、身份证等。我老公经常去印尼出差,离不开这些证件。”

小宏楷的舅舅苏先生拿着失主刘先生送来的感谢信,开心地说:“说真的,现在很多人看到地上有钱都不敢捡,害怕上当受骗;有些人捡到钱包后,拿了钱,就把证件扔在垃圾堆里。宏楷能这样做,我们很骄傲。”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