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管线事故多 委员支招建"野蛮"施工黑名单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4日讯(记者 本报两会报道组)施工时,挖破自来水管,导致附近小区停水;某地段挖断燃气管道,发生燃气泄漏事故;某施工工地把电线杆铲断,附近的小区因此停电。泉州市政协委员张亚轮介绍,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泉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各类管线遭损坏事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令人担忧。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监管缺失、管线图纸难落实、责任追究体制不完善、施工方责任感不足等。他建议,泉州市政府要修订完善地下管网规划相关管理规定,建立施工黑名单,并加大执法力度。
现象
施工挖破水管 每两三天一起
在写这一提案前,张亚轮对市区一年来的管线遭开挖破坏现象进行了走访和研究。以自来水管挖破为例,平均每两三天就有一次施工挖破自来水管。
张亚轮介绍,目前挖断地下管线的“责任”仅是收取一定额度的经济赔偿,对很多间接损失,还没有相应的法规来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与其他事故相比,因施工损坏基础设施的处罚力度很低且很难真正执行。而且,城区施工挖断管道的工程大多属市政工程,工程的建设方或指挥部都是市级各职能部门,还存在着有的建设方袒护施工单位的情况。
此外,还存在施工方社会责任感不足的问题。比如,水管受损爆裂后,肇事者不但不及时报修,还往往掩盖现场,甚至用石块、泥土等堵塞管道破裂处,不仅贻误抢修时间,还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有些施工单位不进行管线定位,擅自开工,造成其施工管线没有在相关企业记录在案,危及其他管线的运行安全。
声音
政协委员张亚轮: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施工黑名单
张亚轮提出,加强建设施工管理,整治损坏地下管线的“野蛮施工”已刻不容缓,并提出了四大整治举措。
目前泉州市执行的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是2004年4月1日施行至今的,许多配套处罚等已跟不上要求。泉州市政府应加强源头管理,重新修订完善规定。
今后,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先到城建档案馆详细了解施工区域内的管道布局情况,并要求施工单位作出安全承诺。
野蛮施工的违法成本低,导致这一现象屡禁不止。应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执法机构,增加造成损坏的赔偿额度,增加违法成本。同时建立施工黑名单制度,通过舆论监督,对违规施工单位定期公示。对多次造成重大事故和社会恶劣影响的,由安监等部门立案查处,并由市建设管理部门依法采取市场禁入、降低其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等处罚。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管线资料,并将现有管线的分布、走向和位置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予批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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